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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與復康(三) - 社區支援與用者需要

20201019

就殘疾人士的照顧與支援,《殘疾人及康復計劃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建議未來應採取一個三層的「社區支援服務模式」,根據當事人的照顧需要程度(低度、中度及高度-詳見附圖),提供相應支援。驟眼一看似乎合乎情理,實情卻又未能到位。

建立全人個案經理制度 強化服務連結與彈性

「以人為本」、「貫穿人生各階段需要的支援」、「跨部門協作」這三個《方案》的指導原則,正是新模式的啟示。要做到以人為本,必須讓殘疾人「有得揀」,由他們的需求作主導,再輔以個案經理的經驗評估,全面應用ICF評估工具,量身打造個人化的支援計劃,取得更佳康復效果。

要真正實踐「貫穿人生」和「跨部門協作」,新模式需要「全人個案經理」。這些具備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的個案經理,將長期跟進服務申請人,深入了解他們的身心及生活狀況,準確配對各式服務資源,促成跨部門溝通協作,以專案形式為殘疾人作整體檢視和服務安排。他們的服務亦將拓展至教育、醫療﹑就業﹑住屋等範疇,不再局限於社福服務,達至全人發展和照顧。

多年來罕盟屢次提倡「全人個案經理」的概念與好處。如今新模式籌備在即,正好給予我們再次思考的機會,想著如何為殘疾人未來十年的光景,多走一步。

社會支援應憑用者所需釐定

新模式銳意把各級照顧配以既定服務:低度配對社交康樂服務、中度配對職業及生活訓練、高度則配對康復服務。這種配對使得用者需要和服務作出不必要的「掛勾」,未能回應個別殘疾人士的獨特和多元需要。

以罕見神經系統疾病為例,病情多與肌力鍛煉有關,患者未必適合一般運動,需要在特別指導或輔助下進行針對性訓練,倘若有幸於初期確診,他們的情況可始於低度照顧需要,但並不代表他們不需要醫院以外的康復支援,皆因病情可在缺乏妥善管理下,逐漸惡化。

要做到社區支援到位,除回應用者的當前需要外,更需前瞻性地精準規劃。幾十年來香港的康復服務雖有改進,但始終離不開批發式的版塊服務,以服務機構為主體進行規劃,並非按個別用者所需作出精準評估,然後以個性化的到位服務回應。

隨著大數據和雲端科技等逐步普及,下一次康復計劃檢討應該是根本性地改變思維範式,對社區支援的服務模式作出顛覆性改革的世代了!

圖片來源:《殘疾人及康復計劃方案》(2020